懂法律的进来看看,关于庸医和狂犬疫苗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本人家里养的萨摩,上次因为意外被狗的牙齿碰伤了,出血了,是两个月前的事,我就去本地的医院去打狂犬疫苗,现在已经打完了5针了,已经过去1-2个月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说过去1个月的话,就是从最后一针开始计算的到现在,如果从第一针到现在开始算的话,那就是间隔2个月了。这不前天,我又让我家的狗给碰伤了,指甲被戳伤,流了血,因为我不知道还要不要打疫苗,我就去医院了,当时我是不知道疫苗是可以免疫至少半年的,那两个女庸医吞吞吐吐的说“不大清楚”“我给你查查”就去拿单子,看一些有用没用的破纸,应该是疫苗说明书,但上面也没有明确说明什么。而且打之前我还问他一遍,你确定我需要打吗?她就说“应该得打,应该得打”我就没当回事,就给打了第一针。这下可好,我回家才反应过来我应该上网查查资料的,我一查,果然,疫苗免疫期是6个月以上,这下我可明白了,把我给唬了。即使不是唬我,不是为了赚我那几个钱,也证明她们就是庸医,这下可给我气坏了,这不是拿我生命不当回事么?自己毕没毕业都不知道就敢上岗,我必须到他医院找负责人谈谈了,而且我准备写材料去卫生局告他们。
请问我告他是否有理?我本人觉得是有理的。还有请懂疫苗的人告诉我一下,如果这么连续打了疫苗,会对我身体造成什么影响?说句不好听的,我是不是得讹他们了,这疫苗也不是啥好玩意,现在体现不出来,玩意过个几年我因为疫苗身体出问题了,是不是还得继续告他们?继续赔偿?补充一点,有收据的!先说这么多,有什么我还要补充的,请各位告诉我,谢谢。还有我不知道分类应该选法律还是医疗,默认选择法律了,我觉得也是纠纷问题,我就把分类选择法律了
首先你如果提前告知了医院你曾经打过疫苗,则是否继续注射你有选择权,因为重复注射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医院可能从利益的考虑,让你进行了注射。但目前疫苗在我国还是比较安全的,即使重复注射也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当然你如果有顾虑,可以到卫生防疫站或当地大型医院进行咨询。
本案,如果疫苗来源是正规渠道,即使注射了,也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但如果你就医时已经明确告知了医生,你不久前注射过,那么是可以不再注射,医院在诊疗上存在一定过错,你可以到卫生部门进行投诉。
这是医疗过错,而且是他们应当知道的,可以E他们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