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过了是否可以开法律生效证明了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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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从次日起计算,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在上诉期内原被告均没有上诉,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开具法律生效证明的。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确实要法院的生效证明而不要判决书(如再婚等),就需要找原来的承办法官,出示你的判决书并说明情况,请他为你出具生效证明。

是的,上诉期一过判决或裁定就生效,可以去开生效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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