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课间无意冲撞发生伤害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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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小许和小王在课间无意冲撞在一起,小许的门牙掉了半颗,小王的额头被撞破缝了四针。虽然是在课间学校立刻派老师带学生到医院治疗平且立刻通知双方学生家长。小许的家长赶到学校,在询问老师和学生以后,知道学生的确是无意间冲撞发生的伤害后,无故把在一边的学校保安殴打一顿,致使保安鼻梁骨两处断裂,眼角缝四针,身体软组织多处受伤。

后来学校报案经警方协助,小许的家长到学校给保安赔礼道歉,赔偿保安的医疗费。现在小许的家长要求学校处理孩子门牙的医疗费用。

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还是由小王的家长承担责任?

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还是由小王的家长承担责任?

我来肯定地告诉你:学校没有过错,所以无需担责。小许的门牙损伤的医疗费,是小许和小王的共同混合过错造成的,由于系未成年人,故各由其监护人承担一半的民事责任。

保安被小许的家长故意殴打致伤,造成了梁骨两处断裂,眼角缝四针,身体软组织多处受伤的结果。感觉达到轻伤。若此,构成伤害罪,如果保安对其不谅解的话,小许的家长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这个小许和小王是未成年人(上面没有说明是大学还是小学),小学生在校期间,学校的责任就是监护人,发生意外学校必须负一定责任。后面保安的同意楼上所说。

学校没有过错,是两个小学生双方共同过错造成,而且是无意过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有相关中间机构协调

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学生理应负责。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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