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
14岁的孩子,农业户口。辍学帮家里干活,大队要他们家出拖拉机到队里干活,这孩子去了,大队并没有阻止。在开拖拉机爬坡的过程中,没爬上去,孩子被方向盘撞到方向盘上,死了。这种情况下是不是监护人和大队都有责任?责任应如何划分,大队应该给赔偿多少钱?
按照民事侵权法律的相关规定,孩子属于帮工,帮工期间造成帮工人人身受到侵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被帮工人即村大队,是受益人,因此对于孩子的意外应承担主要责任,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此外,最好查询一下,事故拖拉机是否购买了保险,如果有保险,则保险公司可以现行赔付,同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诉讼时,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