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行中的因果观念
关于飞行中的因果观念
辩证法中的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之一。产生或引起另一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引起的另一现象是结果。一般说来,任何一个现象都具有其产生的原因,同时又会引起新的现象作为自己的结果。无原因的结果和无结果的原因都是不可思议的。对于一个系统而言,其运动过程正是诸多现象在因果范畴中的不断演化和推移,即是说,系列的运动是在因果联系上建构的。 在飞行中,因果联系呈现出复杂的状态。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因多果,二是一果多因,三是多因多果交错存在。由于这三个方面的原因使现象的因果联系变得隐晦曲折,甚至出现假象。飞行员对信息的加工、评估、决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种扬弃假象,辨析真正因果关系的过程。只有找到了真正的因果关系,不被假象所迷惑,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所谓飞行经验、飞行能力,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这种辨析能力。 但是,如前所述,飞行中的因果联系不是一一对应的,常常呈现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的复杂形态。那么,怎样才能在这种复杂形态下,捕捉一个现象的真正原因,预测一个现象的必然结果呢?这里,直接性和必然性是判断因果联系的两个重要因素。 所谓直接性,是指两个现象是否经过中间环节而发生联系,经过的中间环节越少,直接性越强;反之则直接性越弱,间接性越强。比如着陆下滑过程中,造成下滑角大的原因很多,高度高、距离短是最直接的原因,而速度偏大则是较间接的原因,油门偏大就是更为间接的原因了。 所谓必然性,是指原因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结果的发生,是主要影响还是次要影响,是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影响的程度越大,必然性越强,反之则必然性越弱,或然性越强。仍以下滑角大为例,高度高、距离短是必然的原因,而速度偏大,油门偏大的必然性则明显下降,至于三转弯偏早、四边航向内切、五边顺风等原因,其必然性就更加降低了。 当然,所谓直接性和现实性是从两种不同的角度而言,并非是两种不同的原因。一般说来,直接性和必然性是紧密结合的,直接性强的原因,其必然性也大,反之亦然。例如,一飞行员在做复杂特技时进入急盘旋下降①,飞行员看到俯角过大下降率过大,错误地拉杆改出,结果加剧了急盘旋下降的深度,坠地失事。其原因就是,飞行员对造成俯角过大下降率过大的原因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因而做了错误的处置。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收光油门,反向压杆蹬舵改平坡度,然后拉杆改出。如不改平坡度,拉杆只会增加旋转角速度,不但不能减小俯角,反而会使俯角增大。 一九七九年一架“三叉戟”飞机在广州白云机场起飞时,滑跑速度接近V1②飞行员感到一号发动机油门杆振动,飞机也有振动,且发动机的声音有些反常,当即果断判断是发动机故障,迅速收回油门,拉反推中断起飞。事后检查发现,一号发动机的涡轮叶片已经烧得熔化了。我们知道,高速滑跑中造成振动的原因是很多的,飞行员迅速抓住了危害最大的原因,因而采取了最关键的处置措施,避免了飞行事故。 一九八○年,民航上海局一架“三叉戟”飞机在广州白云机场起飞时,滑跑已超过V1速度,飞行员听到轮胎爆破,随之飞机严重抖动。飞行员迅速做出“飞机关键部件损坏”的判断,虽然速度已超过V1,仍果断中断起飞,结果人机安全,只刹破了四个轮胎。事后检查发现,轮胎爆破的碎块打断了缝翼的螺杆,使左缝翼大部脱落,如果继续起飞,离地后必然失去平衡,倾斜坠地,机毁人亡。 总之,飞行员判断因果关系的能力,特别是在特殊情况下,直接派生出飞行员的操纵动作,因而直接影响到飞行安全。因此,飞行员掌握因果观念的一些基本 知识 ,提高在复杂情况下捕捉真正的因果关系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