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撤销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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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房屋四间平分给两个儿子,并写有分单,后来父母觉得老大的条件好,便想把这四间全部分给老二,对于已经分给老大的房屋,还可以收回吗?

父母将房屋四间平分给两个儿子,并写有分单,后来父母觉得老大的条件好,便想把这四间全部分给老二,对于已经分给老大的房屋,还可以收回吗?

··如果已经过户,房产权已经转移,不能撤销。 反之,可以撤销赠与,重新办理。

父母将房屋四间平分给两个儿子,并写有分单,后来父母觉得老大的条件好,便想把这四间全部分给老二,对于已经分给老大的房屋,还可以收回吗?

依据您所说的应该是农村的房子吧,那就是宅基地使用权了,就要看老大和老二的户口了,如果都是农村户口,且已经办理过户,那么就不能撤销了,如果老大或老二中有某个是城镇户口,不能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证,仅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可以获得房屋使用权证,继续使用该房屋。

但是假若此房屋灭失,则需要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就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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