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帝国
法兰西帝国
Image:1180852475215047.jpg 法兰西帝国 法兰西帝国包括法兰西第一帝国,法兰西第二帝国:
法兰西第一帝国 (1804~1814)
france,first empire of
法国拿破仑一世统治时期的君主专制国家。1804年11月6日,公民投票通过《共和十二年宪法》,宣布拿破仑?波拿巴为法兰西人皇帝,法国为法兰西帝国, 历史 上称之为法兰西第一帝国。
1804年12月2日法西第一帝国登基皇帝――拿破仑一世
在执政府(1799~1804)的基础上,拿破仑一世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和他个人的权力,建立新的贵族等级,封亲王4个,公爵30个,伯爵388个,男爵1090个,荣誉军团骑士数千名。1811年法兰西帝国面积达75万平方千米,人口约4400万,全国划分为130个郡,包括荷兰9个郡 ,北海沿岸德意志各邦9个郡,东南瓦莱、皮埃蒙特、热那亚、帕尔马、托斯卡纳和教皇属地10个郡。此外,拿破仑一世及其家庭还统治和控制了意大利王国、莱茵邦联、威斯特伐利亚王国、那不勒斯王国、西班牙王国、华沙大公国等。在帝国范围内拿破仑一世力图统一关税,统一法制。帝国的无限制扩张导致英、俄、普、奥等国组成第六次反法联盟。1814年3月31日联盟军攻入巴黎,4月6日拿破仑被迫退位,被流放到厄尔巴岛。波旁王朝复辟。1815年 3月20日,拿破仑从厄尔巴岛返回巴黎复位,史称百日王朝。6月18日,拿破仑一世在滑铁卢被第七次反法联军击溃。6 月22日再次退位,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第一帝国覆灭。
法国控制下的国家
法国皇帝和法兰西帝国殖民地领主:拿破仑一世
法国皇后:约瑟芬(1804――1809)与皇帝离婚之后仍保有皇后称号
玛丽?路易丝(1810――1815)奥地利皇帝的长公主
荷兰国王:路易?波拿巴(拿破仑的弟弟)
荷兰王后:奥尔唐娜?德?博阿尔内(约瑟芬皇后和她前夫所生的女儿)
西班牙国王:约瑟夫?波拿巴(拿破仑长兄)
意大利国王:拿破仑?波拿巴
意大利副国王:欧仁?德?博阿尔内(约瑟芬和她前夫所生的儿子)
威斯特法利亚国王:热罗姆?波拿巴(拿破仑最小的弟弟)
托斯卡纳总督:埃利娜?波拿巴(拿破仑的大妹妹)
那不勒斯国王:缪拉(拿破仑的元帅)
那布勒斯王后:卡罗莱娜?波拿巴(拿破仑最小的妹妹)
瑞典国王:贝尔纳多特(拿破仑的元帅)
瑞典王后:欧仁妮?德西蕾(曾为拿破仑的未婚妻)
曾和法国订立和约的国家
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三世
奥地利皇帝:弗兰茨二世(拿破仑的岳父)
俄国皇帝:亚历山大一世
法兰西第二帝国
拿破仑三世建立的帝国,史称法兰西第二帝国,以别于拿破仑一世建立的法兰西帝国(1804~1814)。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总统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于1851年12月2日发动政变。翌年1月14日 颁布宪法,加强总统权力,削弱议会的立法权。1852年11月7日,元老院颁布法令建议恢复帝制。随即举行公民投票,绝大多数表示赞成。12月2日宣布恢复帝国,波拿巴为法兰西人皇帝,称拿破仑三世。
根据多次补充的帝国宪法,皇帝是国家元首,统率军队,有宣战、媾和、结盟、订立商约和特赦,任命政府与地方官员,批准公共建设工程,决定是否将法案送 交立法团讨论等权力。帝国立法体制分成 3部分:参政院由皇帝任命,约50人组成,任务是维护宪法与保证皇帝统治,它准备法案和审查法令修正案;凡年满21岁并在某地居住超过半年的法国男子皆有选举权,立法团由 选举产生的 200多名议员组成,它的主席和副主席由皇帝任命,立法团仅有权讨论和表决法案;元老院由皇帝任命,由约100名亲王、元帅、主教组成,批准立法团通过的法令。大臣们执行皇帝命令,各自对皇帝负责。参政院对省长实行监督。地方政权掌握在省长手中,他们领导全省警察,控制社会舆论。帝国时期重要官员有内 政大臣c.-a.-l.-j.de莫尔尼,财政大臣a.-m.富尔德,军 事大臣a.j.l.de圣阿尔诺,后期有e.鲁埃和□.奥利维埃。
第二帝国经历了由专制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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