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原官员收钱批药 行贿人员已被检方公诉

王朝健康·作者佚名  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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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药公司及总经理被诉单位行贿罪 涉嫌受贿官员此前已受审

为使药品更快通过国家药监局审评,医药公司负责人向药监局官员陈海峰行贿40万元。

日前,浙江中海医药有限公司及总经理顾立君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检方公诉至西城法院。涉嫌受贿上百万元的原药监局官员陈海峰此前已受审。

经查,2004年至2007年,陈海峰在担任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组长和主任期间,利用负责药品品种审评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浙江中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顾立君等人给付的贿赂款130万元,帮助对方加速并顺利获得申报药品品种审批。

据陈海峰供述,2003年他与一药企老总王某(在逃)发展为情人关系。2004年,王某将两种药转让给浙江中海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顾立君,由顾立君向国家药监局申报。为了加快药品审批,顾立君通过王某将40万元送给陈海峰。

顾立君在证言中说,送钱后两种药没有再排队,都较快地获得审批。

检方还指控,陈海峰向顾立君曾推荐了3种药品,从中获利50万元。对此,陈海峰辩称,他本人是技术人员,解决了这3种药研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他认为这笔钱是中介费用,并不是受贿款。

公诉人则认为,陈海峰推荐的药品正好是由他审批的,而且顾立君为这3种药伪造申报材料,陈海峰滥用职权通过审批,给老百姓用药造成隐患。

公诉方认为,浙江中海医药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人顾立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均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记者了解,涉嫌巨额受贿的陈海峰目前已被司法机关另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李奎)

2010年10月05日 17:59 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魏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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