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消委会公布08年维权报告 8大打假案一览

王朝财经·作者佚名  2009-03-17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日前,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了2008年度8大打假案及消费维权大案。

开发商违约引群诉

2008年4月以来,中山市消委会陆续收到276名消费者的投诉,称中山市某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楼,因此,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消委会工作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过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房地产公司按预售合同的约定向276名消费者支付交楼违约赔偿金,共计79万元。

10万元预付款遭遇退款难

2008年6月,葛先生在深圳某科技公司办理了一张10万元的五星级疗养卡。过后葛先生因病未去疗养,直到8月份到该公司的服务中心时发现已人去楼空。随后,葛先生到该公司北京总公司的临时办公地点要求退款(扣除购买药品的款项)遭到拒绝。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了工商部门,经工商部门协助调查得知,近期已接到同类投诉案件4宗。并且,由于被投诉方擅自变更住所,工商部门已对其营业执照实施限制并交由上级部门查处。

劣质稻种长成“怪草”

2008年2月初,徐闻县下洋镇梁村仔村100多户村民从县城种子公司代销处以每斤8元的价格购买520斤标明为“优质”的稻谷种子。可是种子播到育苗田里10多天后,发现一部分种子长出来的并不是禾苗,而是一种近似禾苗的“怪草”,致使该村100多户农民的170亩水田无法播种。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转函县农业局要求作田间鉴定,鉴定结果认定是种子混杂导致。后经徐闻县消委会多次组织种子商与农户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种子商补偿农民520斤种子及一次性赔偿农户40500元。(欧志 葵曾志中)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