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对三星前总裁李健熙作出无罪判决
腾讯科技讯 6月1日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大法院2部29日将判定前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罪名不成立的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BW)低价发行案进行退回重申。 法院认为,如果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将SDS附认证股权债券分配给第三方,就会使公司蒙受损失。并要求重新计算损失额。 如果重新计算的损失额超过50亿韩元,将构成《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渎职罪,但如果像一审判决中那样不及50亿韩元,就构成业务上的渎职罪,但由于诉讼时效已过,将免予起诉。 此前,大法院全员协商体就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低价发行案,对该公司前代表许泰鹤和朴鲁斌采取退回重审,认为罪名不成立。 因此,“三星特检”以同一嫌疑起诉的前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事实上也被判定罪名不成立。 法院认为,发行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并不是第三方分配),确实是由股东分配,而且是原先的股东存在失误。很难认定被告放弃了保护公司财产的义务。 1996年,许某等涉嫌以低价发行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使李健熙子女李在镕兄妹大量购买,导致公司亏损970亿韩元,因此被起诉,并在一审和抗诉审中均被判处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