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袭的双头鹰:中俄瑷珲条约》(张晓虎)扫描版[PDF]
中文名: 东袭的双头鹰:中俄瑷珲条约
作者: 张晓虎
图书分类: 人文社科
资源格式: PDF
版本: 扫描版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书号: 7-800-01503-4/k·154
发行时间: 1992年
地区: 大陆
语言: 简体中文
简介: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掠夺中国东北领土的条约。又称《中俄瑷珲和约》。瑷珲条约是各个条约中除<<中俄北京条约>>(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一百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我国割占领土最多的一个(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
《瑷珲条约》共3条。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国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原属中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清政府当时没有批准《瑷珲条约》,还处分了奕山等人,但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认可了《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使中国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却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沙皇俄国将穆拉维约夫割占我国黑龙江地区的行动方式概括为一个侵略公式:“必须以实际占领地方的办法来支持俄国外交上的要求。”其后,俄国割占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和中国西北大片领土,都是这样干的。《瑷珲条约》的签订,为沙俄进一步掠夺中国领土开了一个罪恶的先例。
通过该条约,沙俄割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6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正如恩格斯所说,俄国不费一枪一弹“从中国夺取了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俄国在远东的成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页662)。原属中国的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归中、俄“共管”,这实际上不过是沙俄正式吞并这一地区的过渡而已。
按照清朝当局事先给与奕山的命令,奕山根本无权与俄国人订立这样的条约。因此,清政府没有批准《瑷珲条约》,并对奕山等人予以处分。但沙俄却无视条约是非法的,擅自将瑷珲北岸的海兰泡改名为“报喜城”(即布拉戈维申斯克)。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特颁嘉奖,以表扬侵略签约“有功”的穆拉维约夫,同时晋封穆拉维约夫为阿穆尔(即黑龙江)斯基伯爵。
帝国主义通过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的财富进行了大规模的疯狂的掠夺。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勒索的赔款即达2.3亿两白银,赔款总数加上分期付款的利息,相当于清政府三年财政收入。日本国家四年半的财政收入。俄、美、英、日、德等11国通过《辛丑条约》,则勒索赔款4.5亿两白银。张之洞所办的汉阳铁厂,是洋务企业中创办经费最多的一个,建厂时共支出银580余万两;也就是说,列强通过《辛丑条约》勒索的赔款,可以建设大约80个汉阳铁厂,较洋务派创办全部企业时投入资金总和要多出好几倍。
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像蚊子吮血似的将坚船利炮的“尖刺”刺入近代中国的肌体,造成近代中国的“大出血”。这“血”流到了谁的身上,“失血”的中国人很清楚,吮血而肥者自然更明白。正是这损失惨重的“历史大出血”,才使得新中国的起步乃至今天的四化建设显得格外艰难。而某些依靠在一个多世纪中大量掠夺世界各国财富而发家的强国的统治者,却在那里一本正经地指责或嘲笑中国经济“落后”的种种罪过,这难道是公平的吗?
历史无法割断,历史也就不应该忘却。
这也就是我们编辑这一套“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书系”的出发点。这一套书,打算选取在中国近代史上影响最大的若干不平等条约,以一个或几个内容相近的条约写一本书,生动而形象地将条约签订前后的有关历史情况介绍给读者,一套准备出10册。每一册书既完整地反映一个独立的历史事件,全部出齐后又可对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的状况有一个总体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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