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比珊”化妆品冒用批准文号进口销售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0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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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比珊”系列化妆品冒用其他产品批准文号进口销售,卫生部要求全国紧急查处

近日,卫生部向全国发出“通缉令”,要求全国紧急查处德国产“宝比珊”系列化品。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取得卫生部颁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手续,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卫妆进字(年份)第****号”。卫生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16种标志为德国产的“宝比珊”系列化妆品(产品名单见下表),在未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情况下,冒用其他产品批准文号进口销售。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对辖区内经营“宝比珊”系列化妆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附件所列产品,报告产品来源和销售情况,并公告收回已售出产品。

昨日,记者走访南宁沃尔玛百货、百盛超市、江南人人乐购物超市、北京华联民族宫店、利客隆总店五家超市,没有发现“宝比珊”的系列产品在上柜出售。

在沃尔玛超市的婴儿用品区,理货员谢小姐告诉记者,该超市曾经有“宝比珊”系列的3种产品上柜,但比起国内生产的妇婴用品,一支“宝比珊”按摩油标价200多元,价格偏高,不太受顾客青睐,上柜来没有卖出一支。因此一个月前,就将“宝比珊”的所有系列产品撤柜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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