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为何不承担医疗事故???

王朝养生·作者佚名  2011-12-04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2008年3月30日,福建省长乐市某医院为一位中年打工妇女在做胳膊取钢板手术时,不慎将患者弄的心跳停止,经抢救后转入福州医院,至今昏迷不醒,如同植物人一般,而每天医药费高达10000多元,开始长乐医院还给承担,现在他们却不管了,对于一个打工家庭怎样承担的起呢,家里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可又不能眼睁睁看着亲人等死,请各位朋友给出出注意,我们深感谢意!

先找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如果长乐的那家医院确属技术或责任事故,可与之协商解决,或到法院起诉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