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为何不承担医疗事故???
2008年3月30日,福建省长乐市某医院为一位中年打工妇女在做胳膊取钢板手术时,不慎将患者弄的心跳停止,经抢救后转入福州医院,至今昏迷不醒,如同植物人一般,而每天医药费高达10000多元,开始长乐医院还给承担,现在他们却不管了,对于一个打工家庭怎样承担的起呢,家里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可又不能眼睁睁看着亲人等死,请各位朋友给出出注意,我们深感谢意!
责任明确,没什么说的,上法院
2008年3月30日,福建省长乐市某医院为一位中年打工妇女在做胳膊取钢板手术时,不慎将患者弄的心跳停止,经抢救后转入福州医院,至今昏迷不醒,如同植物人一般,而每天医药费高达10000多元,开始长乐医院还给承担,现在他们却不管了,对于一个打工家庭怎样承担的起呢,家里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可又不能眼睁睁看着亲人等死,请各位朋友给出出注意,我们深感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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