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姐夫"遭侵权 作者索赔50万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0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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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哲儒)在网络界与娱乐界引起广泛关注的网络歌曲《芙蓉姐夫》最近又起风波,十九日,其词曲作者老猫、王蓉将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广州市京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网络歌曲《芙蓉姐夫》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早前因为犀利刻薄的言语以及对网络红人芙蓉姐姐、网络热炒行为的大胆讽刺,一在网络发布就受到空前关注。十九日,《芙蓉姐夫》的曲作者王菲(艺名王蓉)、词作者刘遵亮(艺名老猫)以侵权将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广州市京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二原告诉称,《芙蓉姐夫》仅以网络的形式发布,未授权任何公司出版发行。王府井书店销售的由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广州市京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版发行的CD专辑《芙蓉姐夫》中,收录了自己创作的歌曲《芙蓉姐夫》,并添加了2005年6月王蓉发行的《多爱王蓉》专辑的十首歌曲,均未经过自己的授权允许。据此,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人身权和财产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录音制品《芙蓉姐夫》,并由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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