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要求媒体严审减肥广告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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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逐渐转暖,消费者瘦身需求不断升温,减肥类产品广告陆续见诸各媒体。近日,北京市工商局最新的广告监测报告显示,减肥类广告违法现象有增长势头。主要表现在盲目保证、夸大效果方面,如“几天就能减几斤”,“无任何副作用”,“几日见效,永不反弹”等。

对此,北京市工商局要求各媒体在审查此类广告时,要严格把关,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减肥产品广告中如涉及保健食品的,应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如涉及医疗美容的,需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如涉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按照《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中有关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规定管理;如涉及使用医疗器械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进行审批。同时,工商部门也提示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该类广告的宣传内容,应采取更加科学、健康的方式调整膳食结构,加强运动,科学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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