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不许“夸张”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11-12-04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抗皱”、“高效”、“全效”等,是化妆品说明书上常见的用语,但是这些词语都将不允许使用。由卫生部监督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已结束公示,将于近日公布。新规中规定大量虚假夸大用语将被明令不得在化妆品标签上使用。与此同时,新版《化妆品卫生法规》也即将公布,对化妆品的禁用物质有了更严格的要求。这两部法规将为日渐庞大的化妆品产业戴上“紧箍咒”,但记者昨日走访哈市化妆品市场时看到,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新规的现象很普遍。

昨天,记者在中央大街几家商场的化妆品区看到,一些化妆品宣传图册对产品功效的描述极尽溢美之词,标签上诸如特效、高效等“违禁”词汇更是随处可见。在一家大型超市化妆品专柜,一些抑制粉刺类产品写着杀菌、排毒等字样。据专柜销售人员介绍,很多品牌化妆品都有抗皱系列、控油系列以及防晒系列等,如欧莱雅的“复颜抗皱紧肤霜”等。一位化妆品经销商表示,近年来功能性化妆品市场升温,导致几乎所有的中小品牌均贴上了功能标签。新规实施后如执行有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一批小企业被洗牌。市民周女士说,这两部法规的公布,对长期使用化妆品的人来说是件好事。

日前公示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中,禁止化妆品标签标注的用语就多达160种。同时,现在市场上有些化妆品使用“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等名义做宣传,也将被明令禁止。新版《化妆品卫生法规》将禁用的化学物质数量增加至1200多种。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