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持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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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辽宁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工商局负责人就我省今年以来打击传销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据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工商、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把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仅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06件,涉案金额10163.30万元,罚没款605.22万元,取缔包括打着“贵州宏跃”、“本溪中绿”、“黑龙江参美天赐康”旗号在内的传销组织活动场所1325个,驱散遣返传销人员5158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

11月8日,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此拉开了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序幕。专项行动将至明年8月结束。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打击的对象,即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二是确定重点地区,即以鞍山、本溪、朝阳、盘锦、葫芦岛市等“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对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县、区的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顿。

据悉,设在省工商局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部电话24小时不间断受理有关传销的投诉和举报,号码为:024-86849542。同时还设立受理投诉和举报的电子信箱:lnsdcb@163.com。

新闻发布会上,省工商局还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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