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QS”标志化妆品仍充斥市场
根据国家质监部门的规定,自11月1日起,化妆品必须要贴印“QS”标志才能上市销售,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产品。但如今已过去一个多月,历下区质监局对辖区内一些商场、超市进行检查时,仍然发现一些化妆品的瓶体或外包装上没有“QS”。
近日,历下区质监局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和化妆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发现一些化妆品没有按照规定贴印“QS”标志。其中,一些洗发水、护发素等护发用品和润肤露、洁面乳等护肤用品虽然有“QS”字样,但标注颜色却五花八门,有棕色、绿色、黑色等。质监人员指出,按规定,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应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而沐浴露大多没有“QS”认证标志,一些唇膏和眼霜等也少见“QS”标志,其中一些捆绑的赠品更是缺少“QS”。
在一些批发市场的化妆品柜台,质监人员也发现很多化妆品没有“QS”标志,而个别销售人员表示不知道“QS”是咋回事。记者随机采访了省城几位市民,有的市民表示,只知道一些食品需要“QS”认证,并不知道化妆品也要加贴“QS”标志。
据质监人员介绍,“QS”是“质量安全”的英文缩写,也是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志。国家质监部门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化妆品都须加贴“QS”标志才能销售,否则就视为不合格产品。质监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注意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是否标注了“QS”标志,自发抵制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