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求美”莫“遭罪”
近来,本报接到大量关于美容的投诉,一些女士不仅在美容中没能变美,而且身体也跟着遭了罪,落得个事与愿违。
近年来,各种美容护理、整容整形手术让众多爱美女士趋之若鹜。然而,由于美容业存在的各种问题,一些女士却在“求美”中“变丑”,不仅变美的愿望没能实现,而且身体也跟着遭罪,落得个事与愿违。近一段时间,本报“夜间记者站”接到了大量此类的投诉。
读者刘女士今年10月份在南开区东马路一家美容院做皮肤护理时,在美容院服务人员的推荐下花1280元购买了一套护肤用品。数日后,刘女士身上出现了不少红色斑点。她找到美容院进行问询,对方称是正常的皮肤反应,过几天就没事了。在对方的建议下,刘女士又做了3次皮肤护理,斑点不但没减少,反而不断增多。无奈之下,她只得到医院进行治疗,结果被诊断患上了接触性皮炎。医生告诉她,美容前应该进行皮试,在确定没有不良反应后才能进行下去。刘女士找到美容院要求赔偿,被对方拒绝,她遂向南开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最终,美容院赔偿给刘女士各类损失共计28000元。
据消协人员介绍,今年有关美容院的投诉同期较去年增加约30%,投诉主要集中在美容院超范围经营、出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等方面。据了解,一般的美容院只能提供生活美容,诸如皮肤护理、修眉、足疗等,而现在市面上的很多美容院却打出吸脂、隆胸、去皱等属于医疗美容范畴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美容院才可进行此类美容项目。另外,很多美容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少人只经过短暂培训就匆忙上岗,边学边干,女士的脸庞成了她们练习的“靶子”,美容从业人员不具有美容职业资格证书现象十分严重。此外,个别美容院利用虚假宣传和现场演示,以免费美容为诱饵,骗取消费者购买的现象也值得警醒。
提醒众多爱美女士,在欲进行美容前首先要区分美容院所从事的是生活美容还是医学美容,如是后者,还应查看其是否具有医疗机构许可证,查看美容人员是否具有技术资格证书和健康证书等。而对那些“热情”推销美容商品以及提供所谓“免费美容”、“免费实验”的美容院,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被对方的“糖衣炮弹”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