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定”将面临消费者集体诉讼
46名“奥美定”整形消费者状告吉林富华 要求高额赔偿———
状告国家药监局败诉后的隆胸产品“奥美定”的生产销售商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将首次面临众多消费者的集体起诉。昨天,消费者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陈凤山告诉记者,尽管个别消费者曾以人身损害或医疗纠纷起诉过吉林富华,但都没有胜诉,为此46名“奥美定”消费者进行了此次集体诉讼,其中最高索赔额达到了150万元,最低也要20多万元。目前深圳罗湖法院已经立案,众多消费者正在等待开庭。
昨天,记者拨打“奥美定”研发人之一、富华美容整形医院院长曹孟君的两部手机,一个为空号,另外一个也已关机。
“奥美定”俗称“人造脂肪”,也叫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是一种无色透明类似果冻状的液态物质。经国家药监局审批,在我国医疗整形美容界,被作为人体各种软组织填充、整形凹陷性缺损的填充材料,主要用于注射隆胸、隆颊、隆臀等美容术。
注册“受害人”多达500人
“妈妈的眼角被注射奥美定除皱后,就像有沙子一样磨眼睛而且眼皮也抬不起来,后来美容院就开刀把眼皮上调,缝了好几针,可仍然没有效果,最后在妈妈的一再要求下美容院答应陪着去正规医院把奥美定抽出来,但之后妈妈的眉头一带变得麻木没有感觉,用手轻压有疼痛感,美容院却不再理会,妈妈天天睁开眼睛就痛苦不堪,怎么办?”昨天,记者在奥美定消费者的集体维权网站———“爱的天空”上看到的到处都是这样的寻求法律援助的帖子。
出资筹建这一维权网站的朱小姐也是奥美定的消费者。她告诉记者,参与这次起诉的消费者虽然只有40多个,但网站6月28日开通到现在注册的消费者已达500多人,主要来自上海、广州和北京。好多人怕暴露隐私,不敢站出来。
去年起诉吉林富华但至今仍未获得赔偿的张小姐无奈地说:“我们这些人实在受不了疼痛,想把奥美定取出来,可根本取不干净。”
朱小姐愤怒地说:“更可气的是,好多医院现在还打着免费‘清奥’的幌子,实际上只免收取出手术费,检查费、住院费、医药费都是要的。而且取完之后,他们会建议你装个假体,这样加起来的费用是1.5万―3万元……又成为他们大赚一笔的商机。”
律师建议以产品质量缺陷起诉
记者了解到,国内唯一生产兼销售“奥美定”的生产企业吉林富华公司已经面临多起来自广州、上海个别“奥美定”消费者的起诉,但到目前为止消费者还没有胜诉的例子。
负责指导此次集体诉讼的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分析,不少“奥美定”消费者都以人身损害或者医疗纠纷为由将吉林富华告上法庭,但因为“奥美定”经过国家药监局正式批准,而且富华医院也有医疗机构许可证,是正规的医院,医生也有医师证书。更重要的是,由于奥美定的发明人、注射法、临床规范都是吉林富华的,那么有关产品的规范也是由富华制订,这样的论证对消费者必然不利,律师辩护起来也非常困难。
“因此,这次集体起诉的内容为产品质量缺陷,胜算的可能性非常大,第一被告就是生产兼销售商吉林富华。”卓小勤强调。
卓小勤解释说,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缺陷导致使用者人身伤害,消费者可以获得赔偿。而奥美定在体内可以降解,而且降解产物是有毒的,这是不合理的危险因素;其次这种填充物注射组织填充之后不可避免发生感染,而一旦发生感染就无法完整取出,这说明产品存在制作缺陷;更重要的是用于整形、塑形的填充物是不可以在人体内游走的,但是“奥美定”不仅如此,还可以渗透,这更证明其产品设计缺陷。
奥美定并发症发生率高达7.75%
今年4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商品名“奥美定”)隆胸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全面停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
从2002年至今年2月底,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对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48篇随访研究文献的系统综述表明,接受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隆胸的11360人中,共发生880例并发症,发生率为7.75%。其中不良反应表现为炎症、感染、硬结、团块、质硬、变形、移位、残留等。
在铁的数字面前,吉林富华却一脸无辜,认为国家药监局做出的撤销决定不合法,并将国家药监局告上了法庭。10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药监局一审胜诉,驳回了富华公司撤销叫停决定的诉讼请求。
新闻背景:“奥美定”从何而来
1997年12月,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乌克兰英捷尔法勒公司生产的聚丙烯酰胺,可作为长期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在中国出售和使用,商品名曰“英捷尔法勒”。由吉林富华英捷尔法勒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引入国内。
之后,因为“英捷尔法勒”在一些被注射者身上出现了并发症,曾被国家药监局叫停。1999年4月15日,吉林富华英捷尔法勒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吉林富华公司,将“英捷尔法勒”五个字从原来的经营范围中删掉。与此同时,公司自称研发出新产品,取名为“奥美定”,其主要成分也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