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货商场:到底能走多远
据《新京报》报道“商品无理由3日内包退,7日内包换”,继家电、家具、珠宝行业推出无条件退换货承诺后,26日,朝阳区在北京市首次推出商场无理由退换货的试点,并称试行成功后将在全区推广这种做法。
对于这种做法,部分消费者表示了自己的怀疑,认为这样“有限制的”无理由退、换货作秀的成分多。回想起此前家电企业和珠宝行业推出的此类承诺,多是无理由之后有更多的限制,商场“无条件退换货”到底能走多远?
对于综合市场推出“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商务部商品流通研究院赵萍博士表示了肯定。赵萍认为,消费者由于自身的弱势地位,不能在短时间内判断一些大额产品的规格、外观等是否适合自己,应该在短时间内允许消费者拥有“反悔”的权利。但是,这种模式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即需要强调“信用管理”。
朝阳工商分局市场科科长王跃对此表示,“商品无理由3日内包退,7日内包换”的承诺并不是商家必须承担的义务,属于商家服务的自愿延伸。同时“无理由退货”当然不等于“无条件退货”!对于内衣、食品、化妆品等特殊商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任何商家肯定不会退换。“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下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名市场管理者则认为,目前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经实施了比较完善的“无理由退货”制度。在我国,还只有一些大型知名商场推出“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但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实际上很难真正实现“无理由”,想真正实施还需要相关主管单位及市场自身健全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