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化妆品有“新法”夸大宣传将受罚
本报讯市药监局首次出台的《北京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北京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有了“新法”可依。
市药监局副局长卢爱丽告诉记者,将普通食品按保健食品来宣传,或将保健食品按药品疗效来宣传,都是不允许的。
投诉电话:83979588(保健食品);83979581(化妆品)
本报讯市药监局首次出台的《北京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北京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有了“新法”可依。
市药监局副局长卢爱丽告诉记者,将普通食品按保健食品来宣传,或将保健食品按药品疗效来宣传,都是不允许的。
投诉电话:83979588(保健食品);83979581(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