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毁容“柳之春”直销河津惹官司
“用了它,你的皮肤呀,一定会白里透红,分外动人。”商场之外,你我大多都遇见过这样的情景。面对毫不熟悉的化妆品牌,面对亲朋好友此类的推销方法,究竟该如何选择?
在“美丽”的诱惑下,在同事的怂恿下,山西铝厂房管处职工高会梅,选择了一种名为“柳之春”的祛斑化妆品。“半年来,我的整个面部像是发酵一般。疼痛过后,一张酷似包公的脸出现在镜子里……”提起那噩梦般的遭遇,高会梅仍是泪花翻滚。
在河津市消协和电视台的帮助下,高会梅顺利取证。之后,她以人身损害为由,将同事胡晓庆和景翠萍诉至河津市人民法院,并胜诉。不料,2005年3月30日,情势急转直下,胡晓庆和景翠萍上诉称:“高会梅看到景翠萍用‘柳之春’祛斑化妆品效果好,于是景就将‘柳之春’给了高会梅。”
看似简单的上诉理由,轻巧地将买卖关系转换成了委托关系,后一种法律关系意味着赔偿责任的转移。最为可怕的是,网上仍有很多化妆品代理商以及网上美容院在兜售这种祛斑化妆品。与此同时,直销化妆品损害取证艰难,直销产品的管理是一个大问题。
往日容颜难寻觅
照片上的高会梅白皙光润,而站在记者面前的她,一脸晦暗,一团团灰痂挂在两颊。随着两年前那场失败的“美丽宣言”,高会梅“皮肤”的命运从此改写。
2003年9月28日,高会梅在单位遇见景翠萍。“景翠萍说,‘高姐,你脸上也有雀斑,人家用了这个祛斑霜挺好的,你也买一盒试试吧,又不贵,一盒才50元钱。’景翠萍举了几个例子,说某某就是用这个化妆品以后,皮肤变得白璧无瑕。早先,我的皮肤白是白,美中不足的是脸上有几团雀斑。听着听着,我就动了心,说好吧,我也来一盒。”
当天下午,高会梅在家中等待景翠萍。不久,景翠萍气喘吁吁地骑着自行车来到她家,将一盒翠绿色包装的化妆品递到了高会梅手中。高会梅打开包装,两瓶祛斑霜像一对不起眼的孪生姐妹躺在盒子里。
“中药性产品,性能温和。祛斑、增白、去暗疮……”看着说明书,高会梅心里美滋滋的,其中的一段话也引起了她的警惕,“做皮试48小时,无任何反应即可使用。”于是这天晚上,高会梅小心翼翼地在自己的耳朵后面涂了一块。第二天皮试处不红不肿,紧接着她又涂抹一点,满怀念想地度过了48个小时。皮试后耳根有些发红,高会梅注意到说明书中这样的一句话———“在涂抹中,水分补充跟不上稍有发红或绷紧感,属于正常现象。”
既然是正常现象,那就将美丽继续进行到底。高会梅的鼻子和嘴角下有两处雀斑,她先将祛斑霜涂在这几处地方。10天后,她又将祛斑霜均匀地搽在两个脸颊上。不料次日清晨,她的面孔绯红,而且伴有火烧火燎的灼热感。她有些害怕了,惶恐地去找景翠萍。
“她说,‘高姐,你别怕,这是正常反应,你继续用,用着用着就好啦!这样吧,你再用上一次,满脸都用就会好一点。’”用高会梅的话来说,她一直以来都是个谨慎有余的人,可那时就是爱美心切,不知不觉就麻痹大意起来。
一个星期后,高会梅忍着疼痛清理了面部,再次将这“糖衣炮弹”敷了满脸。
为尊严毅然维权
如同大家预料的一样,高会梅的脸把她自己吓了一跳。这是张什么样的脸,这分明是一块红得鲜艳欲滴的绸缎,但它不是绸缎———看不出眉眼之分、红肿的脸庞呈现在镜子里,而且还伴有针刺般的疼痛。
令人气愤的是———事态显然朝着严重的方向发展,景翠萍竟然还在一旁信誓旦旦地打保证。“她说这是过敏反应,不怕,你再用一次。”高会梅形容自己那当儿就是鬼迷心窍,因为———她又用了一次。
就这样,她的一张脸由红色转为紫色,由紫色转为褐色。高会梅生气地找来了景翠萍,景翠萍一见这个模样,愣了。在景翠萍的带领下,高会梅第一次找到了胡小庆。原来,真正的推销员是胡小庆。
高会梅说:“胡小庆说厂家承诺半年以后就会恢复。我觉得平时都是在一个单位,低头不见抬头见,既然半年能好,就再等上半年。”
如是,高会梅每天戴着口罩上下班,面对异样目光,她有苦难言。半年的痛苦熬盼却没有丝毫回报,她的脸仍旧一如既往。在家人的劝告下,高会梅来到了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进行诊治。医生诊断为:色素沉着导致接触性皮炎。
气愤之下,高会梅去河津市消协,投诉了这件事。
河津消协的孙主任热情接待了高会梅,并且开始帮助她取证。由于化妆品的总经销是广州“柳之春”化妆品总代理,孙主任首先联系这家代理商,然而,广州有关方面反馈这家总代理根本就不存在。尽管化妆品的包装盒上清晰地印制着“哈尔滨葛丽黛嘉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字样,但厂家回复从未生产过该产品。此时,消协一筹莫展,却又担心景翠萍等人看到情况有变拒不承认,一时左右为难。
恰逢此时,河津电视台在做一个消费调查的栏目。一组以暗访偷拍为主的镜头,瞄准这起毁容事件。
偷拍证据赢官司
视频显示,电视台记者郭瑞随同孙主任、高会梅等一行4人来到了景翠萍家中。
“当时她(指高会梅)是怎么买你化妆品的?”孙主任问。
“我见到高姐后,就说那个谁呀,这个化妆品挺好的,你也试一下。”兴许是有些内疚,景翠萍老老实实地回答。
景翠萍和高会梅几人又来到了胡小庆家中。胡小庆说:“反正这个事你们也肯定清楚,货卖得非常好,我也问另一个人了,人家就是不说是个什么厂家。其实,谁都有过敏期,过敏你也不停,严重过敏的人本来就不能用。”这时,电视台的郭瑞发问:“什么算是严重过敏?”
“我不懂,我又不是做产品的,也不是搞业务的……哪懂那么多。”至于货是从哪里来的,胡小庆闭口不谈,只是敷衍,“货是捎的,东西也是保密的。”
这一节目在河津播出后,引起了很大反响。电视台的热线响个不停,大家对这起毁容事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2004年的新年,高会梅将景翠萍和胡小庆列为被告,要求两人赔偿她因使用劣质化妆品造成的损失共计5万元。
“高会梅使用的化妆品是景翠萍向我要的,而她是怎样用的我也不清楚,她与我之间没有买卖关系。我用了该产品后皮肤变好,我也是消费者,高会梅可以起诉生产厂家及销售者。”胡小庆在法庭上故作镇静,胡的神情刺激了高会梅。
得到法庭允许后,高会梅当庭播放了电视台的节目光盘。
“我从那儿拿,都拿了几百盒了……”屏幕上,胡小庆翻着白眼揶揄。在此前还强词夺理的胡、景等人,不敢直视画面,表情尴尬,无地自容。法院采信了高会梅提供的证据,遂于2005年2月28日判决:被告胡、景两人承担高会梅的精神抚慰金5000元及其他费用约八千余元。
那么,货源究竟来自何方?至今,他们手头“柳之春”化妆品的出处仍然是个谜。
多少不幸无人问
景翠萍和胡小庆对一审判决不服,2005年3月30日,胡小庆上诉至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她们在反驳双方是买卖关系的同时,还对高会梅的证据提出置疑。“这张光盘的制作背景是偷拍偷录的,并且是经过剪辑处理的,其缺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显然,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柳之春”可谓是劣迹斑斑。福建质量监督局2002年第四次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涉嫌假冒商品名单中,“柳之春”汞(mg/kg)超标赫然在目;同年,“柳之春”消斑霜被乌鲁木齐以假冒伪劣特殊用途化妆品、无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的名义被查处;随后,四川省卫生部门又发现“柳之春”消斑霜涉嫌伪造批文,遂通令查封并予处罚。
“柳之春”假冒伪劣商品的真面目,最终被湖南临澧县工商局揭穿。湖南消费者被毁容后,投诉至湖南临澧县工商局,临澧县工商局南下广州取证。查明:“‘柳之春’系列化妆品商标是由广州市柳之春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其特殊用化妆品审批批件系伪造,伪造的批准文号是(2000第0099号)。该公司由罗某私人开办,她租用民房,灌装各类化妆品,配以精美包装后投放市场,牟取暴利。为了掩人耳目,罗某在‘柳之春’系列化妆品的包装上打上了哈尔滨葛丽黛嘉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字样,以蒙蔽消费者。”
对于大多无法举证的被害者,高会梅是幸运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除却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以前不被法庭采用的一些证据,如私下录制的录音、录像资料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千呼万唤《直销法》
对于高会梅认为的“劣质化妆品害人”一说,有人意味颇深地又提出“直销产品管理松散害人”一说。由于众传媒炒作,原计划今年5月出台的《直销法》迟迟没有面世,直销的管理问题依然无法可依。
记者:景翠萍等人的销售方式是否是一种直销模式?
太原师范学院法学院张教授(以下简称“张”):如果说,“柳之春”是高会梅交给景翠萍货款后取得的商品,那么,他们之间的问题就是直销产品问题。
记者:是否所有的产品都可以进入直销领域呢?
张:我国直销业经历了14年之痛,《直销法》至今仍在谨慎制定出台中。直销营销模式效益可观,因此,各企业都借用直销营销模式推动产品销售。由于没有可行法律约束,中国直销业呈现混乱状态,很多非法传销活动也夹杂而至。甚至,一些直销产品是三无产品,或者干脆就是假冒伪劣产品,如果产品的各种服务系统缺乏,消费者权益势必受损。因此,在本次对直销行为的立法活动中,直销产品准入制是重中之重。
记者:您认为应如何规范直销产品?
张:在直销产品存在的问题中,直销产品的品质是最基础的问题。本次直销立法中,我们认为必须推出强制性管理。第一,生产厂家三证齐全,不能允许证照不全的小作坊产品流入市场;第二,对直销产品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未经质量检测的产品坚决不能进入直销市场;第三,严格审查产品包装和促销手段,坚决不允许以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第四,发现假冒伪劣直销产品,有关部门应进行坚决查处并执行严格的惩罚措施。当然,相对消费者而言,也必须提高消费意识,查询产品各种证件,索要发票以及保留购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