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情鉴定需要本人到现场吗?
我被人用刀子刺伤,在治疗中那个伤我的人就被带到派出所询问和立案处理,然后就逮捕了.经过后期我们双方协调达成协议私下解决,检察院说:要是达到重伤就不可以调解的.
那我想问下如果我不配合公安机关做材料补充侦察的话他们是不是就没有依据在起诉伤我的那个人?还有如果我不做伤情鉴定是不是起很关键的作用?伤情鉴定非要本人到现场才可以做的吗?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文字规定说非要本人同意和到场才可以做鉴定的吗?
毕竟人家不是故意的,我想也没必要把对方弄得去坐牢,麻烦那位帮忙解释下我们该怎么做?
本人不到鉴定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