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嫖客:建国初期的扫黄秘招 - 安庆老城闲人

(民国初年刊在安庆地方报刊上的妓院新闻。原件为《太湖镜报》,民国三年三月七号第一期。孙志方收藏)
民国初期老城唯一受害妓女避难所,是位于近圣街的济良所,这是一家是官办民助的救济机构。其主要职责,就是向那些受虐待或不愿再操皮肉生意的妓女提供保护。民国时期的妓院,老板以及后台,或有权或有钱或有势,都是些厉害角色,而妓女尤其是自小就被卖到妓院的青倌人,多为孤立无助的弱势群体。虽一强一弱,但只要不愿继续皮肉生意的妓女逃到济良所,就等于到了安全的避风港,因为有政府制约和舆论监督的威慑力量,任何人包括黑白两道都不敢轻易对她们为难。
大多年轻人都以为安庆解放就废除了娼妓业,其实恰恰相反,直到1952年8月,安庆老城的公安、民政、司法、卫生才联手行动,对娼妓业进行大规模的清扫。而这之前的1949年10月,曾出台过一个简单的娼妓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不准公开拉客;不准接待党政机关干部和公安干警;不准接待学生;不准虐待妓女等。1951年后的管理方针是“逐步取缔”,限制妓院不得买卖妓女和增加妓女;不得阻挠妓女从良和虐待妓女,并严禁妓院迁移地址。
同一时期,另一最具创造性的管理方案,就是“教育妓女,麻烦嫖客”。所谓“教育”,就是不断以查户口名义,反反复复上门对妓女进行一对一“帮教”;而“麻烦”更接近于故意刁难,不分时间不分场合突击性检查妓院,对正寻欢作乐的嫖客,从姓名到职业到家庭住址、政治面貌甚至祖宗三代,都不厌其烦逐一盘问。可怜嫖客的那点冲动,在这不断的“麻烦”制造中,渐渐有贼心无贼胆,哪敢二次登门。
1952年8月,安庆警方采取铁腕行动——直接逮捕妓院老板8人,收容妓女暗娼85人,其中择业35人,成家25人,返乡12人,收容8人,病亡5人。直到此时,安庆才妓院关门,台基封闭,老城最后一点“烟花”,被官方清理得干干净净。
(本文以及博客上其它介绍安庆老城妓女业的文字,均选自拙作《皖省首府——老安庆》之《“熏风”夜月
“胭脂”残红》。附图选自网上,非安庆城)






(一组名妓小照。摄于清末和民国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