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简介
南京大学法学院(其前身为南京大学法律系)是国内最早与德国大学硅立校际交流关系的法律院系之一。1984年至1989年之间,南京大学共向德国哥廷根大学派遣了5名进修教师, 德国方面有10余名著名学者教授来南京讲学,并赠送了大量法学书籍。
基于双方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南京大学和德国哥廷根大学于1989年9月共同成立了中德经济法研究所。这是迄今为止中德两国高等学校在法学领域共同设立、经营的唯一一所教学科研机构。1999年10月,中德双方隆重举行了中德经济法研究所成立十周年庆典。
2001年11月,中德经济法研究所更名为"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德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主要从事中国经济法、德国经济法和民法、欧洲联盟经济法以及国际经济法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研究所每年招收中国硕士研究生若干名,学制为三年半。研究生前两年在南京大学学习,在修读经济法专业普通硕士课程的同时,研修有关德国法的课程。研究所除聘请一名德国长期专家担任教学工作外,每年还聘请德国著名教授来研究所作短期讲学(在曾经来南京讲课的教授中,有前任德国垄断委员会主席伊门伽教授(Prof.Dr.U.Immenga);曾经担任联合国和欧洲共同体法律顾问的费肯杰教授(Prof.Dr.W.Fikentscher);德国比较法学会主席、德中法学家联谊会副主席布劳洛克教授(Prof.Dr.U.Blaurock);德国著名公法学家施达克教授(Prof.Dr.C.Starck)和哥茨教授;德国著名中国法律专家孟文理教授(Prof.Dr.U.Manthe)和豪依塞尔(Prof.Dr.R.Heuser)教授。第三年,研究生赴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律系撰写硕士论文。论文及答辩合格者分别获得哥廷根大学和南京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除此之外,研究所还与德方共同培养博士生。至今, 研究所已先后培养了中国硕士研究生9届30余名,博士研究生1名。研究所培养的这些高级专门人才,正在我国的法学教育、科学研究、司法实务、金融经济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所一直把科研工作作为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领域涉及中国和德国经济法、民法、商法以及欧洲联盟法和国际经济法等。近]0年来,研究所共出版了《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7期,"中德经济法研究所法学丛书"6种,研究所工作人员在国内外共发表论文、译文百余篇。这些科研成果对正确了解德国法以及全面介绍中国法、促进比较法学的进步、推动我国法制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此外,自1994年起,由研究所德国专家负责编辑出版《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专辑》 (Newsletter),用德文向德国法学界和企业界介绍中国法律和法学的最新发展动态,报道中国在市场经济立法过程中的重大成果。此专辑已出版了20辑,受到德国各界专业人士的一致好评。几十来,研究所还先后举办了四次中德双边的和国际性的学术讨论会,为提高中国和德国、中国和世界之间的法学交流水平提供了良好的机会。研究所在科研方面取得的成就,获得了中外专家学者的积极评价,研究所及其中德双方工作面取得的成就,获得了中外专家学者的积极评价,研究所及其中德双方工作人员也多次获得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大学的嘉奖。
研究所拥有一个独立的图书馆,藏有德国法方面的书籍和杂志5000余册,包括各个法学领域的各类教科书、法典评注、专著、法律汇编等等。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研究所藏有全套德国宪法法院的裁判集汇编以及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判集汇编。
研究所在中国和德国及其他德语国家都具有较高的著名度,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国内的《新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法律年鉴》,德国的《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南德意志报》、《新法学周报》(NJW, Neue Juristische Wochenschrift)等著名报刊,都对研究所作过积极的报道。新闻媒介一致认为,中德双方共同举办这个研究所,对促进中德双方的法学交流,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拓展两国之间的的经贸关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今后,研究所打算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扩大与南京大学德文专业的合作,设立法学与德文双学位专业,从而进一步扩大中国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继续与德国方面共同培养博士研究所生,提高人才培养的层次。研究所还打算继续出版《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不定期出版《中德经济法研究所法学丛书》,系统地研究德国各个法学领域的理论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