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上路必须贴交强险标志
作者:吕倩来源:中国汽车网
日期:2006-6-20 9:48:00编辑:lvqian
【正文】
记者近日获悉,全国统一式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分别简称“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已正式出炉。
中国保监会于16日下发的《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应使用保监会监制的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
据了解,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将不得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