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建筑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将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供热不节能新建筑禁使用

建设部昨天公布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新建建筑的热计量设施不符合相关供热计量标准规定,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将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

据悉,目前城市集中供热基本上都是按热用户的采暖面积收费,缺乏计量设备和调节手段。绝大多数既有居住建筑是非节能建筑,没有供热计量设施,热用户无法进行自主调节。建设部要求,从政府机关和公共建筑做起,全面实施供热计量工作,建立和完善供热计量收费机制。此外,要求新建供热系统必须满足热计量技术要求,既有供热系统原则上应在2年至4年内通过技术改造达到热计量要求。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