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国资委对治理商业贿赂提出三点要求
近日,十堰市国资委在总结前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国有资产监管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形成各部门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管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制定《十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办法》和《关于加强全市国有资产转让监管确保进场交易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源头上治理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三是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及时处理产权交易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
十堰市国资委特设立举报电话:8689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