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明文规定:二手车交易首次明确保质期

王朝网络·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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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华夏时报

购买二手车得不到质量保证的现象将有望改观。商务部在4月4日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二手车交易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明确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沈进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此次《规范》是对《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范》中首次明确规定二手车的保质期,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作者:罗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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