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年底前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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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客车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韩毅6日在北京透露,质检总局将于2005年年底前把M2/M3车型(9座以上乘用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

多座车事故比例增加

韩毅是在6日举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研讨会上透露这一信息的。他介绍,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55起,死亡852人,受伤877人。客车肇事32起,占特大交通事故的58.2%,其中大客车20起,占36.4%。

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原因之一是车辆总体构成不合理,整车安全技术性能较差。

提前做好召回准备

韩毅介绍,鉴于9座以上乘用车对交通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影响,质检总局将于今年年底前把其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主管部门将就M2/M3类汽车行业的整体状况进行调查,对M1类汽车与M2/M3类汽车召回的异同点进行比较,进一步完善召回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提前做好对M2/M3类汽车实施召回管理的准备工作。

新闻背景

客车召回困难重重

4月6日,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王赟松博士介绍说,我国客车行业特点是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资本需求量不大,企业规模小,产量低,零部件基础薄弱,以团体购买为主,以营运为主。这些特点都将为客车召回工作增加难度。

王赟松博士介绍,客车行业存在的质量(包括服务)问题主要是:零部件缺乏质量标准;伪劣零部件充斥市场,这主要指经常更换的部件,如“三滤”配件、离合器、刹车片等;汽车质量问题检测难,如缺乏技术标准、缺乏检测设备、收费高;厂商保修承诺不合理:厂家维修承诺含混,纠纷难以解决;企业借优势地位对消费者合理要求无故拖延;同一批次质量样问题不能统一解决;整车质量问题多;轮胎质量问题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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