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发生受贿窝案
本报讯记者李郁 国有大型企业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的5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近日,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3年9月至2004年6月间,被告人刘纯在担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业务七部业务员期间,利用其负责签订内贸合同的职务便利,从其贸易对象北京益航天兴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处索要、收受现金好处费及房产等财物,总计56.7万元。另有马某等4人分别收受益航天兴科技贸易公司总经理赵某的高级轿车、现金等财物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
2005年7月8日刘纯被检察机关抓获;几天后,另外3人被抓获,另一人投案自首。归案后,5人退回部分赃款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