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重拳整治木地板企业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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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5月20日至7月20日,质监部门将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全市50多家人造板生产企业展开专项整治。未依法取得相应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却擅自生产或扩大许可范围生产列入目录产品者,将受到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根据规定,从2004年5月起,我国对胶合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实木地板、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强化木地板)等11类木制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该制度作为国家强制性制度,生产企业就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和销售该种产品。

据介绍,此次行动除对无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外,还将对全市所有人造板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步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市质监局将依照《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

该局提醒,对涉及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的相关事项,企业可咨询市质监局质量处,电话:820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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