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赠品必须有中文说明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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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末,沈阳市的刘东亚小姐买了1000多元的碧欧泉化妆品,可是价值接近千元的赠品说明全是英文,连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说明也没有。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中明确规定: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化妆品的标签所用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进口化妆品应同时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

这家化妆品中国销售总部的公关经理解释说,虽然在化妆品的赠品上没有中文解释,但在印发的宣传册上有产品的名称。赠品中有一些是新品试用装,还没有上市,所以肯定不会有中文标志。消费者得到这些赠品时,美容顾问会作简单的解释。包装上虽然没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不过专业人士在生产批号上可以看到,只不过是普通消费者不知道该怎样识别。

沈阳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热线的工作人员说,只要是在中国销售的化妆品(包括正品和赠品)就应当用中文予以标明,没有中文说明就不允许销售。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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