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蓝光LED专利之争落幕,谁是最后赢家?
1月14日外刊消息,1年前赔偿金额高达200亿日元(1.96亿美元)的日亚化学与离职员工中村修二的蓝光LED专利诉讼案,终于今天达成庭外和解,和解金额急转直下,大幅降为8.4亿日元(820万美元)。谁是赢家似乎很难评断,但业界多认为,企业借此案,拟妥专利相关制度,专利法也应跟上业界发展的脚步适时修正。
中村修二在日亚化任职时成功研发出蓝光LED技术。日亚化在1990年提出专利申请,1993年推出产品,1997年获得专利。尽管日亚化因该项技术专利获利高达1200亿日元(11.76亿美元),但身为研发者的中村修二并未得到相对的发明报酬,仅获日亚化发放的2万日元发明奖金。
一般而言,研发员工与企业主对专利权的贡献度是东京地院的法官评估“发明对价”(意即判赔金额)多少的重要依循。以此桩劳资专利诉讼案为例,一审时的法官认为中村修二在日亚化这样贫瘠的研究环境中仍能发明出对社会有贡献的产品,给予极高的评价。
当时,法官以日亚化的专利权效力至2010年10月加以估算,其专利赚取的利益约为1208亿日元,认定中村修二的贡献度达50%,推算出的“发明对价”为604亿日元(5.89亿美元)。而中村修二要求的金额为200亿日元(1.96亿美元),因此,法官判日亚化应按其请求全额支付,日亚化不服再次上诉。
2004年1月传出该案已庭外和解的消息,和解金额跌破众人眼镜,骤降为8.4亿日元(820万美元)。虽此案的结果急转直下,但终可在双方均可接受的条件下和平落幕。
尽管和解金额大幅降低,但金额仍创历史新高,也有不少企业逐渐从不断发生的劳资专利纠纷中获取教训。为避免因诉讼带来的难以预估的损失,佳能、本田、武田药品等日本厂将取消发明奖金上限。
业界人士则大声呼吁,防范于未然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最佳良方。效法美国企业的做法,劳资双方在事前签订契约,才是最斧底抽薪的办法。
信息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