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不要轻信“建议价”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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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卖价只有90元的一个钱包,外包装却标着“建议零售价380元”。消费者不禁质疑:这种建议零售价是依据什么标准制定出来的?

昨天,记者在大连市部分商场发现,不少正在热卖的商品包装上都标有“全国统一价”、“建议零售价”、“统一零售价”等字样,而这些价格大都高于商家标注的零售价。在中山区三八广场的一家服装店,零售价比建议零售价低了200元,让消费者大跌眼镜。然而,也有一些消费者认为,买东西时就买那种建议零售价高的商品,这样送给别人好看。

一业内人士称,建议零售价原本是生产厂家综合产品成本、销量、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的,其用意是约束商家擅自抬价。但一些厂家为了使自己的商品早日卖出,与商家特别是专卖店达成了默契,有意将建议零售价定到打折之后仍然有利可图的高度。

一位做了10多年服装生意的老板向记者透露,建议零售价其实就是最高价,好一点牌子的服装都按照这个价格再打折扣进货,对消费者而言还比较可信。但一些小型服装厂肆意虚高标注建议零售价,他们是想通过跟消费者打心理战来扩大销量。

记者随中山区工商分局进行执法检查时了解到,建议零售价有的是厂家直接做好的标签,有的是厂家印制后由经营者自己填写,有的则是商家后期印制再粘贴上去的,这种做法纯属一种商业促销手段,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厂家、商家共同误导消费者的做法。根据我国《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15号令,标注虚高的建议零售价是一种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称,建议零售价貌似明码标价,其实只是厂家或商家的一种自发行为。这个价格并未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消费者不能将其看作有效的价格依据。

信息来源: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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