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引导纺织服装产业优化升级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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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石狮海关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海关总署相关内容,国内私营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产业条目有变。在该指导目录鼓励类范围内的产业条目,在投资总额内可免税进口《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的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的自用设备。

石狮海关提醒,该指导目录鼓励发展的三个方面的内容特别值得石狮私营企业关注:一是鼓励发展纺织特色产业,将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采用化纤高仿真加工技术生产高档化纤面料;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制造;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高档服装生产等列为鼓励类产业条目,引导纺织服装产业优化升级。二是鼓励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将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建设;出海深水航道及内河干线航道建设、通航建筑物建设;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等列为鼓励类产业条目。三是鼓励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将之列为鼓励类产业条目。

信息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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