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颁禁令 禁止各地擅自实验推广移动电视
在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之前,各地擅自进行的移动电视实验和推广都是被禁止的。昨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的通知》,为此类行为颁下禁令。
《通知》指出,各地通过广播电视覆盖网可以开展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业务,但必须是在有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之后,而相关的技术标准将由国家广电总局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技术试验的基础上于近期颁布。
国家广电总局此次所说的移动电视,是指各地广电系统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手机、MP3、笔记本电脑等多种小尺寸屏幕便携式终端提供的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
[广电与电信博弈手机电视]
3月21日,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2006年广播电视展主题报告会上透露,年内广电总局即将出台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政策,在全国统一实行,而这将对数字电视传输、手机电视等领域的标准大战起决定性的影响。
手机电视跨越电信和广电两大行业,是两大行业融合发展的业务之一,迎合了目前网络融合的趋势。无论是移动运营商还是广电部门,都看好了手机电视这块蛋糕。经过2004年中国联通和移动争相推出不同形式的手机电视节目,2005年再度升温。
[手机电视标准之争]
和IPTV业务一样,目前手机电视领域出现的市场之争实际上也是一场技术标准的较量。然而,一个尴尬的现实是,中国在这一领域尚属空白,还没有提出自己的手机电视标准。
[手机电视面临三大瓶颈]
目前中国手机电视市场主要存在三大瓶颈:1、业务创新;2、资费的问题;3、终端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