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艺存缺陷西安地膜仅25%合格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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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西安市部分农资经销市场,以及郊区县、乡镇农资供应站销售的复混肥料、农业用聚乙烯吹塑薄膜、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三种农资产品经检验合格率分别为76.7%,75%,25%。其中复混肥产品总养分、标识、有效五氧化二磷不达标;农用地膜产品尺寸偏差和拉伸负荷项目不合格。造成农资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农资产品有效成分添加不足,生产工艺不成熟,技术落后。

本次复混肥产品抽查共抽取西安市24个经销单位的30批次样品,抽查项目为标识、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比、水分等。经检验合格23批次,合格率 76.7%。7个不合格批次样品的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标识、有效五氧化二磷。总养分、有效五氧化二磷不合格会影响农作物产量、品质;标识不合格则会扰乱化肥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本次农业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的抽查涉及生产企业20家,抽样20批次,合格11批次,合格率为55%。其中,农膜12批次,合格9批次,合格率为75%;地膜8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25%。检验项目主要有:宽度、厚度、厚度平均差、外观、纵横向拉伸强度、纵横向断裂伸长率等6项。

拉伸负荷项目不合格易造成薄膜使用后无法回收,从而造成农田白色污染。在9个不合格批次样品中,拉伸负荷项目单项不合格率为30%;其次宽度、厚度平均偏差、厚度不合格率分别是25%、15%、10%。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厂家原料选用把关不严,生产工艺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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