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品牌"都芳"漆因其宣传无毒特点遭起诉

王朝装修·作者佚名  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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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已立案,供应商表示不予置评

德国品牌“都芳漆”因其宣传“无毒”特点遭起诉。昨日海淀法院证实已受理此案。消费者孙先生认为,“都芳漆”故意隐瞒有毒物质存在、虚假宣传“无毒”概念、已构成欺诈和侵权。遂将“都芳”涂料产品供应商梅菲特(北京)涂料有限公司以及销售商北京绿馨家园家居广场起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400余元。

孙先生是一名北京消费者,他说因为在公交车身及多处广告中看到德国“都芳漆”“无毒无味”的宣传,建材市场的导购人员也强调该产品无毒的特点,他在装修中便选购了这种价格相对高昂的“都芳”内墙漆和暖气漆。

后来他查阅相关国家标准后才知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游离甲醛和重金属是所有漆和涂料中必然含有的有毒物质,2001年国家颁布了强制执行的涂料国家标准,其中明确规定了上述三大类有毒物质在产品中的最高限量值。所以任何漆都不可能做到真正“无毒”。

孙先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洋品牌“都芳”所谓的“无毒”纯属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故意隐瞒产品真相。

梅菲特(北京)涂料有限公司企划部的一位先生解释了“都芳漆”的“无毒无味”,即不含有对人体直接有害的物质,不含有对人体有刺激性的气味。他称“都芳漆”中并不含有重金属和甲苯、二甲苯等对人体有毒害的物质,至于VOC是肯定都含有的。因为尚未接到法院通知,这位先生表示对消费者起诉一事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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