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芙特擅用张柏芝肖像 法院判决柏芝获赔百万
4月9日上午,张柏芝起诉广西某美容保健用品有限公司(下简称美容公司)肖像侵权一案,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张柏芝被判胜诉获赔100万元。
据了解,2004年6月,在无锡市场上发现了梧州远东美容保健用品公司擅自在其生产和销售的索芙特瘦身沐浴露等三种美容护肤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张柏芝的肖像,进行商品宣传,侵犯了张柏芝肖像权。2005年9月,张柏芝授权委托代理律师起诉美容公司,指控该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后经法院审理查明,根据张柏芝及其经纪公司与索芙特公司签订的广告合约中,本案所涉的三种产品不属广告合约中约定的产品之列,美容公司擅自将张柏芝的肖像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侵害了原告张柏芝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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