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货物数量是否需要修改信用证?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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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正好与一个国外客人联系,客人也开了信用证给我,可是又由于客人那边的原因需要减少数量,是否需要重开信用证?原信用证上写明了可以分批装运,我想问下:按照原信用证上所写的,那么我们是否不需要修改信用证?如果在不改变信用证的基础上修改数量,是否有很多的危险性?请赐教!

[回复1]:首先你可以再看一下L/C中是否有对出运数量和金额的溢短装条款(信用证的39B条款),如果它允许在某一范围内浮动,那么你只要计算一下,减少的数量是不是在那个范围内,如果是,不需要修改信用证。如果超过了那个范围,那么最好是修改信用证,因为如果不修改,会造成单证不一致,银行会拒付,你有一定的风险。另外,你说,由于客户的原因要减少数量,那么你要修改信用证的话,沟通起来应该会好办些!

[回复2]:溢短装的规定是对我出口方出口时数量或金额上的一种限制,我方可以视实际情况而执行信用证的该条款。

现在是客人方要求减少数量,他首先想到的是,及时通知出口方,而不一定会考虑到信用证的这个条款,那么这时候作为我们来讲,当然可以看一下溢短装的规定啊。

若实在有出入,那么应该尽快的修改信用证才是。

也或者,你有很大的把握,即使该信用证存在不符点,客人还是会去银行赎单,那么你只需要和客人沟通好即可,但是一般不提倡。

[回复3]:认真审核一下L/C尤其是溢短装条款, 看看改变的数量有没在范围内,或者跟其他条款有矛盾,如果在范围内,又没跟其他条款矛盾,又何必改,增加改证费用。至于分批装运条款,是为了方便发货人装货, 特别是在金额大,柜量多的情况下,有时也解决对方因为缺货问题。跟改变数量条款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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