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
行业协会作为行业性、自律性的非营利民间组织,怎样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主动适应市场需求,为会员企业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从行业内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组织会员单位制定有关标准和规范,协调相关企业的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不仅得到政府肯定,也受到消费者欢迎。
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目前有各种所有制会员单位350家,涵盖本市各类品牌家电产品和家用中央空调产品的生产、设计安装和家电维修企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住宅装饰装修水平的提高,本市家用中央空调的市场不断扩大。协会适时成立了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当时,一方面是家用中央空调的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是业主的投诉也日益频繁。协会调查后发现:由于家用中央空调与传统的家用空调有很大的区别,它的生产、安装、使用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是对安装施工质量的要求更高,然而,相关从业企业缺乏统一标准,一些安装企业对家用中央空调的特性及安装使用要求又不很熟悉,致使许多安装工程存在着设计不合理、安装草率、使用效果差等情况。
为此,消费纠纷不断发生。由于本市乃至全国都没有规范的质量标准和安装标准,造成消费者投诉事件变成相互扯皮。市场呼吁规范,企业要求行业协会出面制定标准。协会秘书处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主动从调查研究入手,经过集思广益,于2002年11月制订了《上海地区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设计行业规范》和《上海地区家用中央空调安装施工验收行业规范》的行业内部标准,在试行中受到了业内的普遍欢迎。
两项标准出台后,协会进一步听取了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并根据行业协会“可以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提出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的建议或者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的职责,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地方标准,争取把行业协会的内部标准上升为政府的标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当年就立了项。协会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又组织了由设计院所、生产企业、安装施工企业和协会秘书处代表参加的标准编制小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在上述两项内部规定基础上编制了《家用中央空调工程技术规程》。经过验收,有关部门于2004年7月正式发布为上海市地方标准。这是我国第一部家用中央空调工程的政府标准。地方标准发布后,协会又不失时机地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认真贯彻。
《技术规程》作为地方标准实施后,协会注意到:早期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逐步过了免费保修期,消费者和安装单位之间在维修保养中的费用纠纷也日益增多,企业和消费者都需要有一个全市统一的维修保养服务规范来引导行为,指导价格。协会主动走访市物价局,在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下,从去年初开始着手编制《上海家用中央空调行业维修保养服务规范》。协会集中各方面意见,把进一步修订后的《维修保养服务规范》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主动向市物价局报备。《维修保养服务规范》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后,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维修服务行为,规定了收费项目的行业指导价格,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又维护了安装维修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利益,使解决消费纠纷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