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劳动争议仲裁出台多项措施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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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和效率,3月13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多项举措,方便人们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这些举措是:实行快速立案和首问导诉服务制度,随到随立案,切实精简立案审批环节,尽量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仲裁费用负担和法律风险。推行仲裁文书送达一步到位制度。推行被诉人答辩期征询制度。建立简单案件庭前调解制度,避免当事人“讼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当庭裁决。推行申诉时限从宽掌握办法,按照相对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从宽掌握申诉时效。构筑劳动争议仲裁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农民工、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力争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依法减免劳动争议仲裁费用,对于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农民工、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的免交仲裁费预收款,农民工当事人败诉的,酌情减免仲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除农民工的仲裁费用。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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