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浴房老板的权益谁可以维护
作为弱势群体,记者们都已习惯了消费者的“叫苦”。但近日收到一则不一样的投诉,角色发生了变化——老板告消费者。
陈女士是某装饰材料市场淋浴房商行的老板,专业从事这行业多年。她说可能自己比较好商量,某些消费者因此经常赖账,一些陈年旧款直到现在也没个着落。虽然钱不多,但搁在心里也真难受。
陈女士手持三份收据,对记者说起了三笔余款的故事。
第一笔余款是嘉绿西苑的顾客,一个姓邓的先生。时间是2003年5月15日。淋浴房总价九百多,但收到三百元定金后就没下文了。淋浴房做好后,客户先以淋浴房的玻璃有瑕疵为由,拒付余款,我答应给他换,他又迟迟不肯来店里。至2003年底,我又催他换玻璃,他说人在北京,等他北京回来再说。我一直很信任客户,可到去年我才知道,他的房子已转卖他人!我多次致电催余款,他却轻飘飘地说,房子已卖,此事与他无关了!
房子卖了,这笔交易就不存在了?顾客在我们商家眼中是上帝,但我们在他心目中又是什么?(记者致电给邓先生,但接电话的申明,他不姓邓,也不认识邓先生,这号码是刚从移动公司买的。)
第二笔余款是华立星洲的顾客,一个姓李的先生。时间是2003年10月27日。淋浴房总价一千两百多,但收到两百元定金后也没了下文,理由是淋浴房做得不合他意。可我一直是按顾客签字认可的方案做的,如果当初不喜欢我的设计,为何又让我们做?我多次催他,但到后来,他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顾客现在淋浴房已用了两年多了,如果真是不如他意,怎么会用到现在?(记者致电李先生,他说两年前还没看到淋浴房设计方案,商家就叫他签字。他要求淋浴房有窗户,商家做的却是封闭式的。他还宁愿拆回去退两百元定金呢!)第三笔余款是府苑新村的顾客,一个姓吴的女士。时间是去年6月11日。淋浴房总价九百多,但收到四百多又没了下文。顾客称,她家的装修是由一家装饰公司包工包料的,淋浴房的钱早已给装饰公司,与她无关了。可是,你知道吗?我根本没收到装饰公司的余款,后来这装饰公司也不知去哪里了。(记者致电吴女士,她说,如果是我该付的我会付。但这事与我无直接关系,钱都给装饰公司了,我与陈老板素未谋面过,该老板长个啥样都一无所知!)陈女士说,装饰行业,顾客怕付了全款质量得不到保证,所以只付定金,但商家做好后,顾客难免有不满理由,以此拒付余款,那我们的权益又有谁来保护?
后记:在人们的眼中,消费者遭遇委屈可以有多种渠道投诉,但商家遭遇委屈又到何处诉说?在此,85051890提醒大家,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要站在别人的角度多替别人着想,别一味想着自己的利益。一个人诚心对人,对方也会以诚心来回报,即使有矛盾,也会相对容易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