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空气质量也得过关
近年来,由建筑装饰材料引发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了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近日,国家制定了有关室内环境的一
系列标准,从建筑装饰材料和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对室内环境进行控制,国家建设部门已经正式将商品住宅内的环境污染状况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内容。
据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副主任王自福介绍,目
前,国内外从室内空气中已经检测到数百种有毒有害物质,其中,常见的有10种以上,主要是放射性污染和非放射性污染。前者主要来自无机建筑装修材料,还与工程地点的地质情况有关,后者主要来源于各种人造板材、油漆、涂料等化学建材类建筑材料产品。
据这位专家介绍,目前,国家列入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有氡、甲醛、
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新型墙体材料、石材等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等,其污染物含量必须控制在限量之内。为了控制氡污染,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必须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室内装修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