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直系亲属可互提住房公积金

王朝厨房·作者佚名  20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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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仅可以提取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以全额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等10部门近日出台的《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在购买住房时,可以以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直系亲属原则上是配偶、父母和子女。

据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普通房贷的利率一般低1-2个百分点,以贷款20万元,期限15年为例,可比银行贷款节省利息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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