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礼品篮今起全“透明”以防欺诈消费者
针对目前市场上日益突出的礼品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问题,昨日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紧急下发《礼品篮产品标识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昆明市各有关礼品蓝生产、销售企业必须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组合品种的名称、生产企业、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产品组合包装生产日期等,让市民明明白白消费。
近年,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一些组合礼品商品也悄然兴起,适应了时尚消费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然而一些生产企业采取表层盛放各种鲜大水果、精美糖点、糕点、食品、烟酒等,外用透明薄膜加以封包,让消费者喜看不可及。但打开包装后,消费者却发现底层的水果干瘪瘦小、糖点过期霉变、一些食品或商品无厂名厂址、保质日期等,有的还为了凸现装盛数量,在篮底垫衬许多充填物等。当消费发现被欺骗愚弄时,索取侵害赔偿却找不到组合礼品商品的生产组装经营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对组合礼品质量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权益,昆明市质监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对辖区内提供组合礼品商品的生产组装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让市民放心消费。
新出台的规定要求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应当合法,用于组合包装礼品篮、礼品包内的产品,应分别检验、检疫合格;有内包装的其产品标识标注应符合要求。礼品篮、礼品包内同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包装销售过期霉坏、腐烂变质等有毒有害食品或商品。
对于市民关心的无法看到篮内食品问题,要求生产企业对产品应有中文标识。礼品篮、礼品包的外包装必须真实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明示;产品名称;组合包装生产企业或商场、门市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内组品种列表;产品的组合包装生产日期,以保质产品最先到达的时限为保质日期。
据了解,昆明市质监局要求各生产和经营企业在2004年8月31日前为自查整改期限。自9月1日起,昆明市市质监部门将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包装销售过期霉坏、腐烂变质等有害礼品篮、礼品包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给以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对产品标识不符合国家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视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