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打假:烟贩贩假烟换来三年徒刑
近日,山东曹县人民法院在县人民剧院广场召开公审大会,菏泽市曹县烟草专卖局查获的非法贩运假冒卷烟案主犯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不法烟贩吴某,河南夏邑县人,2003年12月22日伙同安徽亳州的周某、蒋某驾驶白色金杯面包车贩运假冒卷烟到河南台前销售,途经菏泽市曹县境内时被该局截获,当场查获假冒卷烟“三峡”100条、“富贵鸟”1800条、“鑫山”1500条,案件标值29万元。2004年6月17日,又伙同他人用改装的三轮车贩运假冒卷烟到曲阜销售,被菏泽市单县烟草专卖局查获,查获假冒卷烟“八喜”200条、“孔府”200条、“云仙”800条、“大运河”300条,案件标值2.1万元。案犯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次公审大会的召开,给那些仍在进行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起到了明显的震慑作用,同时也为曹县卷烟市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